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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震灾害及防御措施
发布日期:2013-06-24浏览次数: 字号:[ ]

  1、地震灾害分为原生灾害、次生灾害和诱发灾害。
  原生灾害系指由于地震的作用而直接产生的地表破坏、各类工程结构的破坏及由此而引发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。次生灾害是指由于工程建构物的破坏而随之造成的诸如地震火灾、水灾、毒气泄漏与扩散、爆炸、放射性污染及地震引发的海啸、滑坡、泥石流等灾害。诱发灾害是指地震引起的各种社会性灾害,如瘟疫、饥荒、社会动乱、人的心理创伤等。
  2、地震海啸
  由深海地震引起的海啸称为地震海啸,通常在震级6.5级以上、震源深度小于50千米以内,才能发生破坏性的地震海啸。地震时海底地层发生断裂,部分地层出现猛烈上升或下沉,造成从海底到海面的整个水层发生剧烈“抖动”,这就是地震海啸。海啸形成后,大约以每小时数百千米的速度向四周海域传播,一旦进入大陆架,由于海水深度急剧变浅,使波浪高度骤然增加,有时可达二三十米,从而会对沿海地区造成严重灾难。
  3、震级最大和死亡最大的地震
  迄今为止人类记录到的震级最高的地震是1969年智利9.5里氏震级;造成人员死亡最多的地震是1556年中国陕西华县8级地震,死亡人数高达83万。
  汶川地震
  4、地震恐慌也会带来损失
  破坏性地震的突发性和巨大的摧毁力,造成人们对地震的恐惧。有一些地震本身没有造成直接破坏,但由于人们明显感受到了,再加上各种“地震消息”广为流传,以致造成社会动荡而带来损失。如由于缺乏知识,轻信谣言,人们会因恐慌而停工、停产、停课;会到银行大量提款;会因成群外逃“避震”造成交通堵塞;甚至会引起交通事故、跳楼避险或互相挤踏造成伤亡。
  5、工程性防御措施
  地震灾害主要是由于工程结构物的地震破坏。因此,加强工程结构抗震破坏,提高现有工程结构的抗震能力的工程性措施是减灾的重要手段。抗震设防主要对建(构)筑物而言,是加强建(构)筑物抗震能力或水平的综合性工作。新建工程抗震设防工作应在场地、设计、施工三个方面严格把关,即由地震部门审定场地的抗震设防标准,设计部门按照抗震设防标准进行结构抗震设计,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,建设部门检查验收。已建工程可视工程的重要程度和风险水平进行抗震性能鉴定,并补做相应的抗震加固。
  6、非工程性防御措施
  建立健全有关的法律法规,编制防震减灾规划,制订地震应急预案,组织地震科普宣传,特别是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的规定,协调全社会做好各方面的防震减灾准备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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